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三章第六节)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和收费
(二)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
(三)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行为、票据追索
(四)掌握银行汜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五)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管理
(六)熟悉银行卡的分类、银行卡清算市场和银行卡收单
(七)熟悉预付卡的分类和相关规定
(八)熟悉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
(九)熟悉结算纪律与违反结算纪律的法律责任
(十)了解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原则和基本要求
(十一)了解国内信用证
(十二)了解票据防伪
[考试内容]
第六节 网上支付
一、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是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银行柜台,使传统的银行服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于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
按照不同的标准,网上银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分支型网上银行和纯网上银行;零售银行和批发银行。
目前,网上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综合、统一、安全、实时的银行服务,包括提供对私、对公的全方位银行业务,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跨国的支付与清算等其他贸易和非贸易的银行业务服务。企业网上银行子系统主要业务功能包括账户信息查询、支付指令、B2B网上支付、批量支付等;个人网上银行子系统主要业务功能包括账户信息查询、人民币转账业务、银证转账业务、外汇买卖业务、账户管理业务、B2C网上支付等。
网上银行主要业务流程包括客户开户流程和网上银行的交易流程。
二、第三方支付
狭义的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在手机端进行的互联网支付,又称为移动支付。广义的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第三方支付包括线上支付方式和线下支付方式两种。按照行业分类有金融型支付企业和互联网支付企业两类模式。第三方支付交易流程有其自己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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