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时间点的记忆总结
会计一提到时间的记忆大多数学员都感觉到头疼,因为关于时间的知识点很杂,很多。记忆起来很是费力,那么小编在这里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时间的记忆点,把相同时间的知识点归纳到一起,记忆起来就会方便了许多。
一、24小时
(1)会计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纳税申报。
二、3日
(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单付款为3天。
(2)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适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三、7日
(1)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应当在次月的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四、10日
(1)托收承付的承付期验货付款为10天。
(2)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五、15日
(1)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纳税人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3)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帐簿。
(4)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5)纳税保证人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纳税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6)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中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7)当事人不服诉讼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六、30日/1个月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七、60日/2个月
(1)汇兑、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2)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首月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有权要求纳税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缴纳税款、滞纳金。
(5)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6)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八、3个月/90天
(1)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同一管辖范围内,持证人原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不同管辖范围时间相同)。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废旧物资也是90日)。
(4)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90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九、6个月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纳税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况下,不能按期缴纳关税的,经海关总署的批准,可以延期缴纳关税,但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4)商业汇票的到期日(付款日期),自出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十、1年
(1)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普通为2年)。
十一、5年
(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2)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折旧年限为5年。
十二、10年
(1)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管期限为1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
十三、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时,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2)未按期缴纳关税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四、其他
(1)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资格证书以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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