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管辖区对国际财报准则应用概况发布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在其网站上刊登了66个“司法管辖区的应用概况”汇总,详述了二十国集团(G20)的所有司法管辖区和46个其他司法管辖区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小型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情况。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于2012年8月至12月间开展了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的应用情况调查,上述概况便是以准则制定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在该调查中所作的答复为切入点。迄今为止,已有66个司法管辖区对该调查作出了回应。该等司法管辖区回答了关于支持逐步采用单一一套高质量全球会计准则的承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情况(针对国内和境外公司)、认可流程和翻译等问题。该调查同时涵盖了《中小型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
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根据所获信息草拟的概况已派发给反馈意见者本人、监管机构、国际审计事务所和其他相关机构以征求各方意见。德勤为能够就这一重大项目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提供协助深感荣幸,该项目由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成员和前IAS Plus网站管理员Paul Pacter所领导,Paul Pacter是德勤广受欢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的应用情况表》的创建人,该表近期新增了更详细的G20司法管辖区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情况表作为补充。
根据概况所提供的信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就全球范围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采用得出下列见解:
1、几乎所有司法管辖区均支持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单一一套的全球会计准则。在66个司法管辖区中,95%已公开承诺支持单一一套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除瑞士以外,其余司法管辖区均表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当是该单一一套的准则。
2、在该概况涉及的司法管辖区中超过80%表示,所有或几乎所有的公众公司均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3、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司法管辖区声称对准则所作修改非常少,其中大部分为有限的、暂时的、影响甚微的修改。
与司法管辖区概况及其所提供的信息一同刊登的还有IASB主席Hans Hoogervorst的演讲,其为调查结果深感鼓舞并断定自此全球已普遍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这仅是第一批概况所提供的部分信息,且有理由相信即将发布的余下概况所反映的情况不会有很大差异。
他还充满希望地指出,未来采用者或司法管辖区在通过认可流程采用每一项新公告时,将没有什么理由对IA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出修改:
即使利益相关方不赞同我们的部分准则,也通常不会对准则作出修改。投资者就当地对准则的调整持怀疑态度,因此大部分司法管辖区将仅采用整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同时,大部分利益相关方均承认如果当地调整成为一种普遍做法,采用全球准则的好处将会大打折扣。
然而,Hoogervorst同时反思了仍有待执行的工作。他认为最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某些庞大且重要的经济体尚未(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例如日本、美国和中国。他还表示“采用本身并不足够”,而对准则的恰当和一致应用同等重要。
更多信息
IASB网站:
查阅司法管辖区概况
关于刊登该概况的新闻稿
Hans Hoogervorst发表的演讲《我们是否已实现目标?》
IAS Plus网站:
司法管辖区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
司法管辖区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应用—G20的国内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