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
本报讯记者宫莹报道今年,我国将继续扩大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
日前,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认监委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扩大2014年通用分类标准实施范围。
今年,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大型企业包括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等11家;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大型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实施通用分类标准、银行业扩展分类标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等18家;实施通用分类标准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
根据通知要求,参与2013年实施工作的各地方大中型企业,2014年继续实施,鼓励各地方财政部门自愿扩大实施范围。地方实施企业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二是财务报告不涉及国家秘密;三是会计信息化基础好,人员素质高。
另外,相关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实施企业积极探索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技术在内部管理中的应用,实现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与提升企业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的相互促进。
通知还要求,实施企业应严格开展校验工作并按时报送。实施企业和各地财政部门应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通用分类标准实施中的交流和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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