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
loading...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税资讯 >

解读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


       2009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和石油天然气企业增值税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原有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政策进行了修订,并联合下发了《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延续了2000年以来对油气田企业生产性劳务按照17%征收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并重新规范了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缴纳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从事原油、天然气生产的油气田企业,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则属于一种新兴的业务,是否可以适用《管理办法》尚不明确。

  煤层气和页岩气分别储存在煤层和泥页岩中,主要成分为甲烷,是一种优质高效的清洁能源。其主要成分和热值与开发自油田、天然气田的常规天然气相同,属于非常规的天然气资源。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应与开发石油、天然气同样适用于《管理办法》。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开发煤层气、页岩气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油气田企业从事煤层气、页岩气生产,以及为生产煤层气、页岩气提供生产性劳务,按照《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财税[2009]8号印发)缴纳增值税。

閵嗏偓

閵嗏偓

閵嗘劕鍘ょ拹锝咃紣閺勫骸鎷伴悧鍫熸綀鐠囧瓨妲戦妴锟�
閺堫剛鐝柈銊ュ瀻娣団剝浼呴弶銉︾爱娴滃簼绨伴懕鏃傜秹閿涳拷鐎电娴嗘潪鐣屾畱娣団剝浼呴幋鎴滄粦閸旀稒鐪伴弽鍥ㄦ娣団剝浼呴惃鍕毉婢跺嫸绱�閹存垳婊戠亸濠囧櫢娴f粏鈧懐娈戦悧鍫熸綀閽佹ぞ缍旈弶鍐跨礉鐎佃鍨滄禒顒冩祮鏉炵晫娈戞穱鈩冧紖婵″倹婀佸鍌濐唴閹存牗婀佹笟鍨綀閹存牞绻氬▔鏇氫繆閹垵顕崣濠冩閼辨梻閮撮幋鎴滄粦閿涘本婀扮粩娆庣窗缁斿宓嗛崚鐘绘珟閿涳拷鐎电懓甯崚娑樺敶鐎硅鍨滄禒顒佸姽閹板繑鏁禒姗€鈧倸缍嬮惃鍕归柊顒婄礉閼辨梻閮撮弬鐟扮础閿涙岸鍋栨禒锟�:webmaster@jscj.com閵嗏偓閻絻鐦介敍锟�4008816886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更新时间2022-03-13 11:18:15【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webmaster@jscj.com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娣诲姞瀹㈡湇寰俊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