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百色市2014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2014年度广西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财会〔2014〕25号
根据《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桂财会〔2010〕64号)等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广西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内容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30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30日。
对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上述时间确实无法安排完成考试的考区,报经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同意后,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这两个科目可任选一门),全部考试科目均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使用财政部统一建设的全国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珠算》科目采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资格珠算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桂财会〔2013〕11号)规定要求建设的题库。
二、报考条件
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所规定的条件。即: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资格证书。
已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报考。
三、考试报名及缴费要求
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站中文网名为: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为:/.
(二)全区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上半年为2014年4月24日8:30—4月30日17:00;下半年为2014年10月8日8:30—10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
报考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上述网址完成报名注册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备查。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登录网站报名注册时,根据所属考区选择相应的缴费方式完成考试费的缴纳,成功缴费方视为完成本次报名。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上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6月19日;下半年考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9日。考生可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2014年上(下)半年广西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2014年度广西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按属地组织实施,全区在区直和14个地级市共设15个考区。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在职人员、待业人员、在校学生)遵循属地原则,正确选择所属考区进行报名,并到所选择的报名考区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后在所报考的考区办理从业资格证书。
特别提醒在邕在校学生考区划分: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6所学院的学生请选择南宁考区。除上述6所学院以外的其他在邕学校学生请选择区直考区。
2.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考生要承诺所注册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不存在报名条件中提到的违法犯罪行为。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资格不再进行现场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考试后无法取得会计资格证书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考试不接受团体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个人独立完成自己的报名工作。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考生姓名和身份证等重要信息在网上缴费成功以后不能再修改。如因委托他人报名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姓名、身份证等报名信息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不设补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完成网上注册、正确填报各种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手续。
4.实行网上缴费后,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设置现场缴费渠道。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
5.对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交纳的会计资格考试各项费用,直接以网上银行扣款单作为交费凭据。考生如需要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到网上报名注册选定的考区属地财政部门办理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四、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49号)核定的收费标准,会计资格考试费65元∕人·科,三科合计195元。
五、取消免考的规定
根据《会计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的规定,取消原来有关免考政策,凡报名考试的都必须同时报考《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三科。
六、考试辅导用书
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精神,全国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是依据《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09〕10号)开发完成。《珠算》科目试题题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资格珠算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桂财会〔2013〕11号)开发完成。因此,各考生要紧紧围绕考试大纲要求,根据个人实际选用考试辅导用书进行复习应试。如财政部在考试前颁布新的考试大纲,下发新的题库,我区将统一采用新题库,并将及时向考生公告,届时,请考生围绕新的大纲要求进行复习。
七、考试时间
无纸化考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时间为每科60分钟,《珠算》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5分钟。实行连续考试,选择考《珠算》科目的考生,先进行《珠算》科目考试,其他科目随机排序。
八、考试题型及组卷规则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2014年度广西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试题采取从题库随机抽取生成。考试试题类型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实务操作等题型。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判断题,每题1分;计算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包括题干和五个小题,每小题2分;实务操作等题型,包括题干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正确完成规定操作步骤的,得相应分值。
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每科目题型分值如下:
科目 单选 多选 判断 其他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0分 40分 20分 案例分析20分
会计基础 20分 40分 20分 计算分析2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 10分 20分 10分 实务操作60分
珠算 5分 10分 4分 计算题81分
九、珠算科目考试特别注意事项:
(一)请各考区考前充分考虑珠算科目考试的考场环境要求,考试桌要确保考生能摆放算盘,每个考区至少要确保有1个考场符合此要求,报考珠算科目考生较多的考区要多预留符合要求的考场。
(二)参加广西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珠算科目)的考生,必须自备算盘,不带算盘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珠算科目考试。
(三)珠算科目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准使用计算器或计算机带有计算功能的软件和程序,不准用笔算,不准用草稿纸,否则按违纪论处。
十、考试考务具体日程安排
(一)上半年考试
1.2014年6月10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本考区网上报名注册和网上缴费对账等工作,并按规定向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报送本考区2014年上半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编排情况表。
2.2014年6月15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
3.2014年6月18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场布置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4.2014年6月20日—30日进行集中考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5.2014年7月5日前,各地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6.2014年7月15日后,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二)下半年考试
1.2014年11月5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完成本考区网上报名注册和网上缴费对账等工作,并按规定向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报送本考区2014年下半年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编排情况表。
2.2014年11月15日前,各市财政局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
3.2014年11月18日前,各市财政局和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完成考场布置及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4.2014年11月20日—30日进行集中考试。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
5.2014年12月5日前,各地上报考试工作总结。
6.2014年12月15日后,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十一、成绩公布
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应考科目考试且成绩均为60分或以上者为成绩合格。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查询成绩,也可以通过拨打电话16886906进行查询。各考区要严格执行书面公布考生合格名单制度。各考区从考试系统导出考生成绩,并将全科合格考生名单以书面文件予以公布,书面文件报送当地办证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和自治区考办各一份。
十二、工作要求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会计资格考试,是各级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全区各级财政会计管理和信息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特别要做好考试试题、考试成绩及考生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以及珠算科目考场的设置,加强与供电、公安等有关部门沟通,落实供电、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应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监考和巡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顺利地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