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7日起
黑龙江哈尔滨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17日起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4〕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详见附件3)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rb.)。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1)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及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资产评估》科目另加38元,报《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每科另加28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rb.)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附件:1、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流程
3、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2014年6月16日
附件:1
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014年6月17日-7月7日 | 网上报名 | ||
2014年7月2日-7月8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4年7月2日-7月9日 | 网上缴费 | ||
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 领取收据时间 | ||
2014年8月28日-9月2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4年9月6日 | 08:30-11:00 | 经济法 |
13:00-15:30 |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
2014年9月7日 | 09:00-11:30 |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
14:00-17:00 | 资产评估 | ||
2014年11月中旬至2015年1月中旬 | 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rb.)查询考试成绩 |
附件:2
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操作流程
考生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rb.)(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已参加2011、2012或2013年度考试的考生视为老考生,否则视为新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须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统一网报平台将向其手机号码推送短信,告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提示下一步操作。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考试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请关注本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附件:3
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