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2月25日起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辽人考[2014]13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绥中县人事局有关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4日上午9:00-11:30税法(一)
下午1:00-3:30税法(二)
4:30-7:00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1999]104号)、《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二)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以及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部分科目免试:
1、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2、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四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年底。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报考人员先完成注册,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市或绥中县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2月25日9:00 -3月21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 |
2月25日-3月23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2月25日9:00 -3月25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6月8日9:00 -6月11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缴费考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 |
(五)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资格审查时要求审查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由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3、老考生(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考生)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场设置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将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六、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考试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符合科目免试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须在当年通过为合格;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香港居民)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其他
我省201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各市报考人员咨询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相关事宜,请拨打各市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32
省直审核点咨询电话:024-23447330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成绩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23447335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 |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 单位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沈 阳 |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 (沈阳日报社旁,原沈阳市劳动局 院内) | 024-22525365 | |
鞍 山 | 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
抚 顺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
本 溪 |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处) | 本溪市水塔路22号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414-2808629 0414-2896813 | |
丹 东 |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2768 | |
锦 州 | 锦州市人社局考试办公室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
营 口 | 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老边区大水塘军转大厦 | 0417-2856088 | |
阜 新 | 阜新市人社局职称科 (阜新市人事考试管理科)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 | 0418-2680030 0418-2680056 | |
辽 阳 |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 武圣路171号 文圣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4123520 0419-4225966 | |
盘 锦 | 盘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 0427-2826087 0427-2826034 | |
铁 岭 |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5 |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 |
朝 阳 |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劳动大厦14楼1404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 1106室 |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6660751 0429-6660765 | |
绥中县 | 绥中县人事局职称科 (绥中县人事考试中心) | 绥中县中央路一段12号 | 0429-6111003 0429-6120769 | |
省 直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 024-23447330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