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宁夏会计网校 > 宁夏注册会计师 >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要点总结1.3(4)


(五)5个严厉禁止 (整体、收入、成本、分配、其他)

  1.禁止歪曲公司、企业的财务状况。

  企业的财务状况通过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反映,投资者对其资产规模结构、负债、所有者权益规模进行分析

  2.禁止操纵收入确认

  (1)确认时点。

  (2)确认金额。

  3.禁止随意变更费用、成本的确认与计量

  (1)将费用→资产,费用低估、资产高估;

  (2)将资产→费用,费用高估、资产低估;

  (3)随意变更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 成本计算方法:分步法、分批法;费用分配法:工时比例法、工资比例法

  4.禁止随意改变利润的计算和分配方法

  禁止超额分配

  5.禁止有违反国家的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财产清查 (客观题判断、多选)

  1.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清查,并对账实不符等问题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3.《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清查对象的有( )。

  A.财产物资

  B.库存现金

  C.银行存款

  D.债权债务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

  [答案]√

更新时间2023-02-20 21:43:18【至顶部↑】
江南财子®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客服电话:4008816886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




Top